教养:拒绝养出「米虫型」子女
在培养孩子独立自主、负责任之际,该坚持的原则就要有所坚持。「爱你,但绝不宠坏你,让你吃定父母。」这是我提醒自己要做的「功课」。
一些国内外的劳动市场变化调查显示,青壮年失业状况令人忧心,那些从学校毕业又回到家庭继续依靠父母照顾及经济支援的年轻人,在台湾有人称为「啃老族」,在中国大陆称为「飘一族」,在日本叫「尼特族」(neet),在美国则叫「归巢族」(boomerang kids)。
咱家比比大学时期外宿,当他即将升大四时,清楚列出人生下一阶段的就学、就业计画,发现未来大四这一年通勤上学比较适当,所以下了一个决定:「下学期我要搬回家住。」
哇,不得了,老妈、老爸和弟弟好不容易过了三年清静「好日子」,这个烦人的家伙又要搬回家住,我可是怕怕耶!
「哪有妳这种妈妈,别人家的妈妈不是都巴不得小孩一辈子能待在身边吗?」
比比故意用埋怨代替撒娇,但我可不上当。这么大的男孩,一星期回来一次就好了,不必赖在家里当大少爷。
「欸,太伤人啰,我才不是那种没出息的『尼特族』!」
「尼特族」被日本政府的「劳动经济白皮书」定义为:从学校毕业后,回到家里既不做家事也不上学,更没有工作意愿的十五至三十四岁未婚族群。咱家大少爷尚未毕业,课余又有正当打工机会,真的称不上是那种「米虫型」的尼特族,难怪他会大声抗议。
可是,大少爷一回到家里住,就会赖皮不做家事,把我当老妈子,我可不干。
「不会啦!你去看过我租的地方,我现在不是很会整理家务嘛!」
说的也是,这小子已非昔日阿蒙,老妈实在不应该一直记得他青春期的不良纪录。
话说比比刚考上大学时,因为学校也在北部,离家不远,我原本想省些钱,不给他外宿,但觉得十八、九岁的男孩实在应该学习独立生活了,一学期之后,就放手让他和同学们在学校附近合租一幢房子住。
比比整理妥当后,邀请我们去参观,一只脚正要踏进他的房内,就听到儿子大叫一声:「等一下,请先脱鞋!」
呵,还挺像回事嘛!住在家里时,比比房间乱得像狗窝,也乱整客厅、餐厅这些属于全家人的「公共区域」;现在自己独立理「家」,可认真得紧,连地板都擦得乾乾净净,捨不得让人穿鞋踏一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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